王家刑期表(來源:中國時報)

錯綜複雜的手法

在講述犯罪手法前,必須先了解力霸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的「小公司」。王又曾先後主導成立了68家人頭公司,由親戚、朋友、親信或員工等上百人充當負責人、董事、監察人或經理人,方便後續掏空與詐貸使用。

根據最高法院的新聞稿,力霸案的犯罪類型可以分為二大類-「掏空」力霸集團公司資金、與其它金融機構「詐貸」。掏空即利用各種名目與不合常規的交易,如投資、貸款、購買公司債、預付款、高價購買等,讓資金從集團主要的大公司(王家持股不多)流入「小公司」,小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,限制少,被掏空的資金很容易進到私人口袋;詐貸則是向其他不知情的金融機構,謊稱經營狀況良好,或是有實質交易,因而取得貸款。

主要牽扯的五間公司以及手法如下:

  1. 中國力霸與嘉食化:王又曾在此完美示範,把「如何善用小公司掏空大公司」做得淋漓盡至。首先,投資小公司後再把資金從小公司轉出。第二,偽造不實交易,且該交易為集團間公司循環買賣(同一批貨賣來賣去),不管小公司還是力霸跟嘉食化,營收都因此變得好看了。第三,既然小公司財報漂亮,加上力霸與嘉食化的擔保,成功向金融機構融資。第四,嘉食化假造與小公司的買賣,再拿小公司的支票或信用狀跟金融機構融資。第五,虛列向小公司購買大宗物資的預付款,使得力霸與嘉食化為了根本不存在的交易各支付數十億元。第六,把某些力霸跟嘉食化持有的小公司股權,高價賣給其他小公司。第七,向小公司高價購買亞太固網公司股票。最後,以暫借款名義把力霸公司百貨部門(即衣蝶)資金直接端走。
  2. 中華商銀:某些急需資金、但不具還款能力也沒有足額擔保的公司,只要購買力霸、嘉食化公司的公司債做為交換條件,即可通過授信。
  3. 力華票券:除同中華商銀以公司債作為交換條件外,還違法授信給數十家小公司。
  4. 友聯產險:除同力華票券違法放款給小公司,還透過假文件向力霸集團高價購買不動產,以及向嘉食化高價購買南港經貿園區土地。
  5. 亞太固網:購買小公司發行之公司債、以短期借款名義貸款給小公司、向小公司虛偽買賣黃豆(一個固網寬頻公司買黃豆要幹什麼?)、支付預付款等,簡言之就是透過各種名目,一直把錢往小公司送。

持續被打破的司法紀錄

調查與起訴過程已打破許多司法紀錄,包含調查動員人力(4292人)、傳喚或約談涉案人次(1105人次)、金融案件起訴人數(139位)、境管人數(93人)、羈押人數(13人)、犯罪所得(掏空加詐貸共731億)、個人交保金(3.5億)、全案交保金(5.7億)、卷證資料(2378宗卷宗、290箱證物)、起訴書頁數(940頁)。

天價交保後的王令麟

不意外地,判決過程也是破紀錄。一審判決書高達4052頁、厚25公分、重達12公斤,123人被定罪,104人上訴二審,92人被論罪科刑,律師也有210人,開庭次數 478次。二審判決書全套平裝十二本,還破天荒為判決書製作詳盡的目錄,每位當事人還獲贈光碟。

會計師到底怎麼把關的?

負責力霸與嘉食化簽證的,是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單思達和郝麗麗,亞太固網則是郝麗麗負責,中華商銀、友聯產險、力華票券等則由與王家交好的阮呂芳周及其子弟兵負責。

力霸與嘉食化簽證會計師之一單思達

2007年1月16日,地檢署剛立案不久,金管會即針對單思達和郝麗麗,祭出「永久撤銷辦理公開發行公司簽證」的處分,是台灣會計師界史上最重懲罰。2007年3月1日,金管會又再度把刀揮向中華銀、友聯產險、力華票券的簽證會計師們,每間簽證會計師各處罰二年不得辦理公發公司簽證。其中,阮呂芳周的女兒阮呂艷,因身兼三間公司簽證會計師,累計停簽六年。

阮呂芳周是何方神聖?考上會計師自行創業前,他曾在國稅局服務,負責查核企業所得稅,因此比一般會計師更能夠提供大老闆們稅務規畫的建議,加上口風又緊,自然頗受大老闆們信任。他曾說,王又曾跟王令麟經常打電話給他,他也都一一耐心回答。這也是為什麼即使他從安侯轉到眾信、再從眾信跳到致遠,客戶都緊緊跟著他的原因。

既然如此,為什麼力霸跟嘉食化不是由他自己、或致遠的子弟兵簽證呢?

因為阮呂芳周與大老闆過從甚密,且還有爭議案件未決,所以投靠致遠時,僅由子弟兵帶著客戶加入,而且也不是所有客戶都承接,像是力霸跟嘉食化,就因為風險評估後認為有疑慮而不接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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