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又曾車禍身亡
王又曾車禍身亡

不知道在加州10號公路奧迪A8上的生命最後一刻,王又曾對於掏空案的眾多受害者跟25萬民股東,心理是否曾感到一絲歉疚呢?

1959年創立「中國力霸鋼架」後,王又曾不斷拓張業務版圖,最後跨足銀行、保險、票券、水泥、電信、百貨等等,還擁有五家上市公司,全盛時期總資產最高達5000多億台幣。跟現在大型集團的總資產比起來,5000億看起來不算什麼,但若你知道2006年鴻海集團總資產也不過4600多億,就能夠體會當時力霸集團的重量了。

一目了然的集團演化史(Source:經濟日報)

集團中歷史最悠久的兩家上市公司-中國力霸與嘉食化,長年來營運狀況不佳,特別是弊案爆發前七年來,累積虧損合計超過250億,還跟二十家左右金融機構借款,總負債至少406億元以上,每月光利息就要近億。連年虧損,加上又得償還鉅額借款跟利息的情況下,財務狀況已經搖搖欲墜,只好在2006年最後一個工作日、又稱為股市封關日的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四點半(非常會找時間),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整與緊急處分。

為什麼要重整跟緊急處份?

因為這兩家公司財務狀況真的很糟,糟到還不出錢來了。以嘉食化為例,2006年就曾經跟各債權銀行協商,希望即將到期的140億左右的長期貸款,銀行團能夠降低利率並且延後還款。跟電視或電影演的一樣,凶狠的討債集團要求趕快還錢,可憐兮兮的借款人下跪拜託,不停地說:「拜託再給我一個禮拜的時間,我下禮拜就有錢了,一定還給你!」只不過,場景換成企業跟銀行而已。

協商的結果很遺憾,絕大多數銀行都拒絕了。

可想而知,銀行下一步絕對不會傻傻坐等還不出錢的那一天,而是馬上想方設法要公司先還錢(行使債權),像是聲請拍賣抵押物等。如果每間債權銀行都開始要求行使債權,就跟拿走即將溺水者旁邊的游泳圈一樣,只是讓情況加速惡化,公司連想要浴火重生的機會都沒了。這樣的惡性循環,不僅債權人可能損失當初借出的錢,供應商收不到款項,公司員工失業,投資的股東更因此多了好幾張壁紙,沒有人會是贏家。

因此,公司法第282條規定了公司「重整」制度。它希望給目前遭遇財務困難、瀕臨倒閉,但有機會東山再起的企業一次機會。法院會檢視公司的重整計畫後,若認為可行,則會在法院監督下執行,希望達成既把債務還清,公司又能繼續營運的雙贏局面。

 

不過,法官不是神,也需要時間好好檢視重整計畫。在法院裁定可以重整前的空窗期,如果債權人要求行使債權,公司還是活不到重整,根本沒意義,所以通常還會申請「緊急處分」。概念有點像時間暫停、大家都不准動,債務暫時不用還,但公司也不能出脫資產,只能支付營運必要的費用。

紙包不住火

2007年1月4號,台北地方法院裁定,准予中國力霸跟嘉食化緊急處分,為期90天。當天兩公司隨即在證交所宣布「重大訊息」,財務問題正式浮上檯面。

奇怪,明明早在2006年12月29日就已向法院聲請重整與緊急處分,拖到現在才公告,是不是刻意拖延,而且應該要被重罰才對?

王又曾二房長子王令一,時任嘉食化總經理

是不是刻意拖延,嘉食化副董事長王令一當時的解釋是「我以為證交所下班了」、「資料沒準備齊全」。如果你知道王又曾連自己的兒子都瞞,就不會嘲笑上面這些荒謬的答案。

因為事實更荒謬。據今周刊報導,申請重整後隔天,王又曾與四房馬上就飛到香港(畏罪潛逃),而在2006年最後一天應父親要求飛來香港會面的王令一,見到父親交給他的一疊文件,竟然是力霸與嘉食化的重整申請書時,才知道原來父親不是找他跨年,而是要他處理這個爛攤子,順便擔下責任。

而重罰倒是不缺,畢竟棒打落水狗一點都不難。證交所因為兩公司延遲重整公告情節重大,各開罰100萬,金管會也針對此延遲,開罰兩公司負責人王金世英(四房)各240萬。

除了兩家公司外,力霸集團旗下關係企業紛紛跌停,即使強調與力霸已切割的東森也無法逃過一劫。旗下銀行中華商銀也發生擠兌,政府部門動用金融重建基金、並從其他行庫調撥資金,但民眾完全無視也毫無信心,一週內提領的現金就高達五百億元。

中華銀行擠兌

那麼,到底是純粹經營不善,有機會再次奮起,還是公司早被掏空,爛泥扶不上牆了呢?

這就得需要公權力的介入,才有辦法水落石出了。台北地檢署於1月8日正式立案,罕見地指派五名具財經背景的檢察官投入偵辦。初步調查後認為王又曾涉嫌重大,又遲不回台說明案情,因此於2007年1月15日發布通緝令。

經歷2個月的調查,2007年3月8日,台北地檢署調查完成,正式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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