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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家北投豪宅(Source:壹週刊)

這麼多錢,理律怎麼賠?

理律最令人佩服之處,在於沒有放手擺爛,而是與客戶協商,咬牙認賠,而且短短四年內就還清了債務,浴火重生。

與新帝進行了多次協商,即使過程中摩擦不斷,理律最終還是在2003年11月14日與新帝在美國簽訂和解書,約定先於2003年底償還2000萬美元現金,另4500萬美金分四年十六期償還(還出具銀行保證理律會還錢的「不可撤銷信用狀」)。最後的1830萬美金償還計畫,非常有意義,理律每年持續提供新帝約100萬美元的法務服務,共計18年,未使用完的額度,可轉作公益活動。

家庭背景

劉偉杰的父親劉榮顯原任職合作金庫,退休後自1981年起開設代書事務所,勾結雙連支庫前經理陳常佑等18名官商,以人頭戶向合庫超貸1.3億元後,於1992年潛逃美國,被法院依貪汙罪通緝,因此劉可以算是家學淵源。

劉自小即生長在優渥的環境下,國高中都是念貴族學校,大學時開跑車上學,住北投豪宅,個性獨來獨往,不喜與人深交。

理律對劉很壞,所以他才報復嗎?

2002年,理律於合夥人會議中,通過劉晉升為理律合夥人的決議,但劉卻自願放棄這個多少人搶破頭的職位與榮耀。不過,合夥人有業績壓力,還要帶團隊,並不輕鬆,過去也有同事自願放棄,因此老闆們也就不勉強,怎麼會聯想到當時劉早已籌劃怎麼盜賣股票,根本沒有時間當合夥人呢!

為什麼劉可以犯下巨案?

簡單來說,理律犯了「職能未區分」的內控基本原則,以及「過於人治」的管理方式,讓劉有機可趁。

  1. 職能未區分:劉之所以能夠盜賣股票,很關鍵的漏洞在於開完台灣真新帝帳戶後,中信證券的存摺跟新帝印鑑,居然都放在他一人身上,這表示他可以隨時隨地直接拿了存摺跟新帝印鑑,到中信證券櫃台,把聯電股票完全轉走,而且沒有人會知道。職能區分的重點就在於,把一件事情弄得需要越多人來做越好,避免一人包辦的狀況發生。
  2. 過於人治:有了存摺跟新帝印鑑,可以轉走股票還不夠,得有地方放才行。因此需要有另一個證券戶頭(也就是台灣假新帝),以及一個銀行戶頭收股款才行。劉打算偽造中文授權書,謊稱新帝跟理律都授權他再開另一組帳戶,並且他的私人印鑑即可進行提款或匯款交易。新帝印鑑在他手上沒問題,困難在於取得理律公司大章以及主持律師徐小波個人章。還好,對於已在理律服務14年的劉來說,並不算什麼。「他說老闆已經同意了要印章,沒有人懷疑,」理律某位律師說。
劉大學時期難得聚會照(Source:壹週刊)

當然,劉本身的性格、完善的事前功課,以及高度縝密的規劃,也是功不可沒。為了瞭解怎麼把錢運出去,他研讀了非常多關於珠寶鑽石、外匯管制的書籍;為了怕在海關被攔阻,所以寧願拿同性密友的證件與護照出境;為了30億,可以抗拒合夥人的誘惑、可以不動聲色等待一年之久。

這樣的大漏洞,塞入幾十億的股票,剛好又遇到這麼細心狡猾的舞弊犯,不出事也很難。

想問劉的幾個問題

如果有機會能與他談談,我很想知道:

  • 是否以前就經手過類似業務,所以發現這樣的漏洞,只是以前金額不夠大,所以看不上眼?
  • 為什麼沒有聯電股票全部賣光,還留下了一些?
  • 為什麼還要冒著風險領現,或是轉入私人帳戶,而不是把所有金額皆匯款至香港?
  • 10月1日已開始留職停薪,為什麼遲至10月9日才出國?
  • 當聽到理律老闆們願意晉升你為合夥人,對盜賣的決心與計畫有何影響?
  • 這麼多錢,在海外都怎麼花呢?這樣快樂嗎?
  • 如果可以選擇重來,還是會犯案嗎?若會,哪些細節會再修正?
  • 有什麼想跟理律的老闆、父親、黃室華、還有前妻說的?

案件大事紀

試著用時間軸重新描述整個案件,希望會更清楚一些。

自製時間軸

參考資料

此案有非常多豐富的報導,皆值得一觀,列附如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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