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弊的正確打開方式

另外,《菱傳媒》前總編輯蔡日雲已經證實,「台中105號系列碼頭案」是同仁「努力爬梳資訊、熬夜看立院公報、為確認地點詳細地點走訪奔波」的成果,這代表揭弊其實不一定要「跟監」才能有好的成果。揭弊協會如果用了「跟監」這樣的極端手段,一定得是公益大案、而且窮盡其他低侵害的手段仍無成果時才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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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CRP認證的年度貪腐王

某媒體近期報導某政治人物培養狗仔集團多年,長期跟監政敵,甚至透過合作媒體發放名片給旗下狗仔;該政治人物則澄清自己是「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」(下簡稱揭弊協會)的共同創辦人,這些人不是狗仔,而是冒著生命危險的弊案調查員,感嘆這個國家容不下勇於揭發弊案的人;同黨立委也聲援他,認為「揭弊是很健康的現象。」

在政治口水之下,真相到底是什麼?身為曾撰寫舞弊書籍、且親自贈書給該政治人物的作者,似乎有必要為大家梳理清楚。

全球皆有的國際揭弊組織

揭弊不遺餘力的美國非營利組織OCCRP(組織犯罪與貪腐舉報計畫),之所以於2017年揭發「亞塞拜然洗錢醜聞」,起源於丹麥媒體所取得的四家英國空殼公司銀行轉帳紀錄。這些紀錄有1.6萬多筆,金額超過29億美金,需要大量人力的嚴謹查證與在地訪談,因此與英國《衛報》等17家媒體通力合作,在其封閉協作平台分頭深挖,最後同步發表完整的調查報告,揭露亞塞拜然總統阿利耶夫家族行賄歐洲政要、協助購買奢侈品、支付私立學校費用等非法行徑。

Netflix紀錄片《洗鈔事務所》所講述的巴拿馬文件,也是由德國媒體取得2.6T的機密資料,再由ICIJ(國際調查記者同盟)統籌,與全球百餘家媒體合作調查,曝光境外免稅天堂稅制的漏洞,讓各國政要紛紛落馬,稅務機關也因此追回鉅額稅款。

該政治人物所共同創辦的揭弊協會,也曾在2023年加入OCCRP的「獨裁者的銀行」調查計畫,揭發「中美洲銀行」的貸款如何被獨裁與涉腐政權濫用;該政治人物亦稱曾與台灣不同媒體合作(如菱傳媒、民報、財訊等),進行弊案調查。

看起來揭弊協會的運作跟國際實務差不了多少?

極為嚴謹的國際標準

ICIJ對於報導如何選題、採證方式、處理資訊來源、避免利益衝突、決定刊登或不刊登、錯誤更正等,完全遵循SPJ(美國專業記者協會)的四大倫理守則-力求真實報導、減少傷害、獨立行事、透明問責;OCCRP則在其FAQ頁面中,詳述其獨立編採、接受捐助、錯誤更正等政策,與ICIJ的方向和精神完全相同;其他國際知名揭弊,如美國《ProPublica》、台灣獨立優質媒體《報導者》、南非《amaBhungane》、德國《CORRECTIV》等也都有類似的原則與方法論。

也就是說,作為合格的揭弊組織或非營利媒體,至少要得符合以下幾個特徵:

  1. 編採以公益為核心:選題必須與重大公益有關,如揭露或防止重大不法行為、濫權、浪費公共資源、影響公共安全與健康風險。政府弊案、企業舞弊、食安事件、環境破壞等,都是常見的公益主題。
  2. 公開資料優先:決定選題後,調查記者會先從公開資料與文件中抽絲剝繭,比對如公司登記或法院文書等文件,找出異常問題;如有需要,則會進行多方採訪,取得更完整的事件輪廓。跟監、臥底、密錄等手段因侵害隱私,故非必要不得為之,且須寫明為何其他方式無法達成查證效果。
  3. 資金來源透明:為了取信於公眾,多數組織還會列出資助者身分,且通常會公開接受資金捐贈的政策,內容會要求如拒絕政治人物捐款、資助者不可干預編採、匿名捐款有金額限制等。
  4. 治理結構獨立:比較嚴謹的組織如ICIJ,明文規定擔任政府職務或政治議題倡議、公關工作者連會員資格都沒有,遑論進入董事會掌權;而其它組織雖未明文規範,但透過編採獨立防火牆、公開董監事名單、利益迴避政策等機制,亦能達到類似的效果。

很可惜,上述的四個特徵揭弊協會皆未具備。

難以服人的公益揭弊

首先,在揭弊協會的官方網站中,並沒有關於如公共利益判斷、捐贈政策、利益衝突迴避、錯誤更正等政策,外人難以窺視其運作機制,自然容易產生各自的想像空間。

在選題上,確實有如「台中105號系列碼頭案」、「黑幫寶和會內幕」等公共利益相關內容。不過,若如媒體所報導,「王義川違停」、「陳時中餐敘」等都是由揭弊協會所跟拍,這種屬於私德或是私人活動的內容,說是公益目的真得太過牽強了。

另外,《菱傳媒》前總編輯蔡日雲已經證實,「台中港105號碼頭案」是同仁「努力爬梳資訊、熬夜看立院公報、為確認詳細地點走訪奔波」的成果,這代表揭弊其實不一定要「跟監」才能有好的成果。揭弊協會如果用了「跟監」這樣的極端手段,一定得是公益大案、而且窮盡其他低侵害的手段仍無成果時才使用。不過,至今所爆出的僅有前述私生活等級的小八卦。到底是為了揭發什麼大案、為什麼不得不跟監,這一點也還未得到該政治人物的正面回應。

資金來源部分,揭弊協會接受捐款的網頁上註明不接受政黨捐款,不過看不到明確的捐贈政策,以及資助者的資訊。

最後,據政府公開資料顯示,目前是由該政治人物擔任理事長。這是非常明顯、極為不當的安排,具有黨派色彩的理事長本身所產生的利益衝突,很難說服大眾其揭弊僅為公益、揭弊不分藍綠。

台灣容不下揭弊?

《報導者》揭弊從未少過。它曾與OCCRP合作,發現吸金34億的名師王派宏,投資入籍了多明尼克;也曾製作外籍留學生剝削案、遠洋漁業血汗與人口販運、內容農場與可疑金流等深度專題,是努力與國際標準看齊的台灣良心。

主打揭弊的獨立記者也不少,如因揭開五大財團的公益信託捐款真相而獲獎的姚惠珍

以待人之嚴好好律己

民間組織或非營利媒體自發的公益揭弊,確實是一股重要的力量,但並不是得以恣意妄為的藉口。為了讓揭弊名正言順,國際實務更注重「程序正義」,從源頭打造完善的方法與機制,而非為了「結果」不擇手段。如何讓社會大眾相信揭弊協會純粹為了公益、如何打造得以服人的調查機制,是該政治人物須嚴肅面對的重要課題。

以該政治人物慣常要求他人的高標來看,這應該不是過分的期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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