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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丹佛帆船教練的真情告白

美國名校招生弊案中,唯一未把賄款放進自己口袋的史丹佛帆船教練John Vandemoer(以下簡稱范范),把弊案的來龍去脈以及心路歷程皆鉅細靡遺地化成文字,一一在今年九月新書《Rigged Justice》(私譯:被操弄的正義)中交代清楚,頗有「警世懺悔錄」的意味。

前情提要

在Netflix的《買進名校》紀錄片中,已重點說明了作為主謀的升學顧問Rick Singer(以下簡稱性格哥),如何將上流父母、名校體育教練、行政人員、考試機構主管等角色串聯,藉由造假、竄改、行賄等方式,讓資格不符的學生也能魚躍龍門、成為名校的一份子。

原以為此案已蓋棺論定,但范范從共犯結構一員的角度出發,詳述整個案件的經過後,才讓人發現原來我們所看到的、新聞所報導的不全然是事實。

體育招生流程

在重視體育的氛圍、提升學校聲譽、吸引校友捐款等因素影響下,美國名校(特別是私校)積極召募學業成績達標、又具體育特長的學生,為他們開放了一條特別的入學管道。體育表現受青睞的學生,會由校隊教練推薦,再由招生辦公室(Admission Office)進行初步審核。通過審核後,學生會收到校方的提早招生邀請(early admission),填寫完相關的書面資料繳回後,再由招生辦公室進行最終審核。

比起跟芸芸眾生擠破頭比輸贏的一般管道,這個特殊入學方式享有「提早申請、專人處理」的優勢,錄取率又高,堪稱「黃金入場券」。以哈佛為例,一般管道的錄取率不到5%,但體育招生的錄取率卻高達九成。

體育生值得如此特殊待遇嗎?

奪下多面奧運金牌的史丹佛游泳好手Katie Ledecky(Source:Washingtonian)

甫落幕的東京奧運,並列美國體育強校的南加大(USC)與史丹佛,分別拿下了11面與10面金牌,歷史累積皆贏得了153面金牌,獎牌數多到可以幹掉地球上絕大多數的國家了。

范范其人其事

做為升學顧問的性格哥,發現體育招生的黃金通道,於是找上許多名校的體育教練合作,希望大把的銀子能夠讓他們通融放行,好讓他客戶那些毫無輝煌運動紀錄的子女,也能擠上名校直通車。而身為史丹佛帆船教練的范范,自然也是其目標之一。

綜觀法院資料、新聞報導或是此書內容,不難發現范范認罪的主因是確實接受了性格哥的共77萬美元的捐款,其中50萬屬於趙雨思(Molly Zhao,A股上市公司董事長趙濤之女)的父母,11萬與16萬分別來自其他兩位學生的家庭。

不過,這些捐款全都入到史丹佛、用在帆船校隊,一毛都沒有進到私人口袋;看了Molly 的履歷以後,范范並未推薦她,連跟招生處詢問能不能發給她「粉紅信封」(史丹佛的提早招生邀請)都沒有,對於她後來為什麼進入史丹佛也摸不著頭緒;另兩位學生雖然經他推薦、招生處也核准發給粉紅信封,但最後並未進入史丹佛,而是選擇其他學校。

既然如此,范范犯了什麼法?

不知道是不是被父母害到的Molly

超乎想像的司法實務

這次檢察官起訴范范的罪名,是70年代為了對抗以黑幫組織犯罪所通過的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(簡稱為RICO)。在RICO出現之前,政府只能將基層幹活的小嘍囉送入監獄,對於在幕後指揮、不親自下場的老大們,幾乎束手無策。RICO橫空出世後,賦予了檢察官「證明組織長期犯罪,即能將整個組織定罪」的利器,加上是聯邦重罪,刑度非常高,許多黑幫老大就此老死監獄。

不過,此案有幾點令人不解:

  1. 明明這些家長、校隊教練與行政人員互不相識,都是性格哥單向聯絡、居中協調,怎麼會是如黑幫的嚴密組織犯罪呢?
  2. 77萬捐款一毛都沒入到范范口袋,怎麼會是收賄?既然不是收賄,當然也不符合RICO定義的犯罪類型才是?
  3. 性格哥被抓以後,FBI要求他配合辦案,按照劇本打給合作過的教練,好錄下足以起訴的罪證。性格哥在筆記本中寫到,即使50萬明明不是因為范范幫助Molly入學而支付、也不是付給范范個人,但聯邦探員卻要求他改變說詞,誘使范范說出更容易定罪的說詞。這算不算是釣魚辦案?

讓人無奈的是,當性格哥配合FBI打電話給范范取證錄音時,在收訊不良以及范范心不在焉的敷衍之下,聽起來居然真的像是兩人在商討收賄細節。

另一個讓人不解的是,既然范范分文未取、問心無愧,為何還主動認罪?

簡單兩個字:沒錢。

據范范委任律師的估計,若要捍衛名譽、持續跟檢察官對抗,大約需要150至200萬美金,這並非一般人負擔得起,而且最終結果也不一定如他們所願,因此建議范范接受認罪協議。

幸運的是,范范遇到了明理的法官,聽出了釣魚錄音中的敷衍,也了解他與其他教練不同,最後僅判刑一天,加上兩年獄後監督(supervised release,其中前6個月為居家監禁)以及罰款1萬美金。

范范與妻子(Source:Denver Post)

給好人的啟示

從范范的血淚教訓中,我們可以再度澄清關於舞弊的三個迷思:

1.只要行得正、坐得端,不用擔心扯入弊案

范范從頭到尾都沒有A走一分一毫,最終還是成為了聯邦重罪犯(felon),不僅失去了投票、擁槍、任職特定領域、領取社會福利等權利,還上了許多媒體版面,弄得灰頭土臉、身敗名裂。

看到如此荒謬的結局,你還會認為「身正不怕影子斜」嗎?潔身自愛還不夠,積極了解各種「感覺怪怪」的交易行為、主動詢問權責單位處理方式並留下證據,才不會讓自己陷於不義。

2.就算扯入弊案,司法也會證明清白

FBI、檢察官等也是人,也有績效壓力、也希望把史丹佛這個名校扯進來好讓案子出名,自然也不會積極調查對范范有利的證據,這就是司法實務與理論的差距。再者,證明清白是得付出代價的,並非每個人都有大把鈔票與時間精力能供揮霍。

不要扯入弊案,才是最好的自保之道。

3.被迫成為舞弊共犯,主謀或組織事發後會義氣相挺

范范任職的史丹佛,對於幫他們積極募款的教練,態度十分明確 — 立馬拿出次元切割刀。除了開除范范,還發聲明表示這全是教練個人行為,違反史丹佛的核心價值。讓人不解的是,這些錢都是進入史丹佛口袋,整個流程也不是范范一人能隻手遮天,史丹佛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?更諷刺的是,根據外部獨立專家所做的調查報告,史丹佛最後決定移除教練自行募款的壓力(募款成效不影響考績),並且加強關於募款與接受餽贈的教育訓練。

至於舞弊主謀,就更不用奢望他們會勇敢自承責任,拉人下水、卸責開脫是只是起手式,誰叫他們是舞弊犯呢!

史丹佛帆船校隊(Source:Stanford)

我選擇相信范范

范范從小對於帆船的熱愛、技術的自省、轉職教練的思考、對於誠信道德的一貫態度(連床墊標籤都不願撕)、與性格哥接觸的過程、案發後承受的壓力等細節,都在此書中都娓娓道來。

正因為他主動自曝其短,坦承自己的懦弱、害怕失去擁有的一切、擔心世俗的眼光、需要親友支援請律師、懊悔自己的敷衍,反而讓人覺得他十分勇敢,而且敞開心房的程度,就像是與你並肩坐在咖啡店的老友,毫不保留訴說著人生故事。

真正的舞弊犯不可能分文不取,也無法像他一樣說出鉅細靡遺又合情合理的關鍵情節,更無法如此坦然的面對社會大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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